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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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4-01 00:00
各党总支(支部)、各部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强化警示震慑,确保廉洁过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现对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定。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带头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带头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发放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和接受公款吃请;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迷信、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及土特产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出国出境;严禁借过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奢侈浪费;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等。


二、严格落实责任。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用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近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并对照自身进行认真查纠。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在节日前认真开展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细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肃查处问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从严执纪,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逐一深入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传导压力和释放执纪必严信号,营造氛围,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决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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