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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330
发表时间:2022-09-05 16:03 学院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学院范围内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为学院在编在职在岗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已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吉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的党政领导,不列入推荐人选范围。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196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业绩成果应为近五年内(2017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所取得的。 (二)业绩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2.基层部门组织初选及推荐排序。 3.学院评审。 4.院内公示。 5.上报省人社厅。 四、推荐名额 按照文件要求,学院本次应推荐候选人为3人。各部门按《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完成排名意见(详见附件2)。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1.填报并签署《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3)、《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及《承诺告知书》(详见附件5)。 2.证明材料册。报送纸质版2份,电子扫描版1份,单独装订成册,首页务必标清目录及页码,不得超过30页,材料册封皮模板详见附件6。 材料册内容包括:(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2)相关方向代表性的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首页;科研及人才奖励证书复印件(限省部级及以上);(3)反映项目或课题的名称、来源、经费、本人角色的任务书、合同的关键页(限省级及以上);(4)国际科研组织、重要学术期刊任职及重要学术会议大会报告等证明材料;(5)成果开发、转化和应用推广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时间要求 各部门于2022年9月9日下班前将上述申报材料(表格和材料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jyxyrs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刘雨欣 联系电话:81170275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13号) 附件2:关于推荐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候选人排名的意见 附件3: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 附件4:吉林省第十七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5:承诺告知书 附件6:证明材料册封皮模板 开运体育,开运体育官网人事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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